计算机操作员

计算机操作员

发布时间:2021-03-10  阅读数:8

     职业定义:使用电子计算机微机从事文字、图形图像等信息处理工作及计算机系统操作、维护与管理的人员。

    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信息处理、计算机系统和网络操作、维护和管理等相关工作的人员
    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计算机操作员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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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21-03-10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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