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

教学、教研工作规程

发布时间:2017-02-20  阅读数:3454

1.总则

教学、教研管理是学校管理工作的中心。为实现学校教学、教研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确保教学、教研工作正常运行,提高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教学管理文件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程。

2 教学、教研文件制定与管理

2.1实施性教学计划的制定

2.1.1指导思想与原则

坚持科学发展观,从各专业的实际出发,加强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教育,实现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力求体现专业特色和优势。

制定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的原则是:

(一)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指导性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依据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求以及职业岗位能力的要求,明确、具体地规定专业的培养目标和业务范围。

(二)贯彻以全面素质为基础,以能力为本位的教学指导思想,根据提高学生全面素质和综合职业能力以及继续学习的实际需要设置课程,确定教学内容。

(三)贯彻产教结合原则,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使学生掌握必需的文化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熟练的职业技能,具有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和立业创业本领。

(四)贯彻因材施教、分类推进的原则,坚持统一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在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原则规定的同时,根据地方经济、行业特点和社会需求,在课程设置、教学安排等方面体现一定的灵活性,使学生能够根据社会需求、个人兴趣和条件在一定范围内自主选择课程,选择发展方向。

2.1.2招生对象与学制

学校各专业招收初中、高中毕业生,学制为3年。

2.1.3培养目标

培养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相适应,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具有综合职业能力,在生产、服务、技术和管理第一线工作的高素质劳动者和中初级专门人才。他们应具有科学的世界观、正确的人生观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以及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具有基本的科学文化修养,掌握必需的文化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比较熟练的职业技能,具有继续学习的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立业创业能力;具有健康的身体和心理;具有基本的欣赏美和创造美的能力。

各专业的实施性教学计划应按照培养目标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明确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和业务范围。

2.1.4课程设置及其要求

课程设置类别:公共课程、专业模块课程、专业实习课程等,并按课程内在的递进关系在各学期科学设置。

公共课程的要求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引导学生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提高其科学文化素养,打好学习专业知识、掌握职业技能和接受继续教育的基础。公共课教学应加强能力的训练与培养,并与学生生活和社会实践紧密联系。公共课程的必修内容应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标准。德育、语文、数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和体育应列为必修课;其他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类课程,可列为必修课或选修课,可独立设课或开设综合课。

专业模块课程的要求是:向学生传授从业所必需的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强化职业技能训练,培养他们爱岗敬业的职业品质、熟练的职业技能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专业课程应按照相应的专业岗位(群)的知识、能力要求设置,突出其综合性和实践性。

专业实习课程是指安排在课程教学中的校外(内)短期见习、实习、生产实训与考察活动以及各专业毕业前的顶岗实习和必要的专业设置的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等,是强化学生职业技能、提高其全面素质和综合职业能力的重要环节。

2.1.5基本内容与时间安排

(一)基本内容

A.专业名称;

B.学习年限;

C.入学要求;

D.培养目标;

E.培养规格;

F.职业岗位与能力要求;

G.职业技能证书资格;

H.公共课程;

I.专业模块课程;

J.专业实习课程;

K.专业教师任职资格;

L.课程比例;

M.教学活动时间分配;

N.学时分配;

O.实训装备。

(二)时间安排

A.三年制总周数约为114周。其中,教学时间为7173周,总学时数约为30003300学时。

B.周学时数一般为28学时。

C.采用2+1教学管理模式,第一年以文化基础课程为主,适当安排专业入门课程和专业基础技能实训;第二年安排专业化方向知识系统学习和专业化技能训练,以一体化教学为主;第三年实行分流教学,分别实施校外毕业实习和校内专业综合实习平行教学。

2.1.6制定程序

实施性教学计划由各专业教学部在认真调研、充分征求行业意见的基础上拟定初稿,教务科负责统稿,经分管领导初审,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执行。

实施性教学计划必须对下列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一)课程名称、各课程学时及总学时;

(二)实践性教学环节的周数、学时及具体安排时间。

2.1.7计划管理

实施性教学计划一经确定后,一般不再随意变动,但允许在课程顺序和学时安排方面作适当的调整。调整意见由专业教学部于每学期结束前的一个月内提出,经教务科审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2.2课程教学大纲

2.2.1课程教学大纲的选用

课程教学大纲是根据专业课程设置的要求,对一门课程的教学内容及其教学组织提出基本要求的教学文件。

同一课程国家、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或行业部门颁发或推荐有多种同名的课程教学大纲,由教学部组织教师选用,送教务科备案。

2.2.2课程教学大纲的编制

(一)编写程序

未有统颁课程教学大纲的课程或在总结学校课程改革经验的基础上自行编制的课程,由教学部组织教师编写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教学大纲经专业部讨论,教学部审核,报教务科汇总审定,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二)课程教学大纲的基本内容

A.课程名称

B.课程性质和任务

C.课程教学目标:知识与技能目标,过程与方法目标,情感与价值观目标。

D.教学内容和基本要求:分基本模块、选修模块、实践教学模块,各模块列出课题的教学内容和要求,实践性教学项目的内容和要求。教学要求可分为知识与技能要求,过程与方法要求,情感与价值观要求。认知要求可细分为了解、理解和掌握三个层次。能力要求可按课程实际对操作运用和思维能力等方面提出不同层次要求。

E.教学时数分配:确定理论教学课题和实践教学项目的教学时数。

F.执行课程方案的说明:对执行该标准中要进一步明确的问题加以说明。如运用范围和使用方法,教学中应注意的问题或教学建议,教学的重点难点,与有关课程或实践教学的联系问题,教学模块的结构与配置,教法和学法建议及必备的教学设施,教学手段的运用、学习方法指导与探索创新的启示等问题。

2.2.3课程教学大纲的调整

专业教学部在下达教学任务的同时,应向教师提供该课程的课程教学大纲。教师要根据课程教学大纲做好学期授课计划、编写教案、课堂授课、实践教学、命题考试、检查质量等工作。

课程教学大纲如需调整,应在开课前一学期内由专业老师提出理由和修改意见,经专业部审核,送教务科审定后执行。

3.教务常规管理

教务常规管理主要包括:制定教学进程表、课程表;对日常教学检查、调课、代课、教学日志、教材、教学档案、学生成绩、教师业务档案进行管理等内容。

3.1日常教务管理

3.1.1教学、教研行事历

教学、教研行事历是每学年主要工作的日程表,是学校统一安排教学工作及其它工作的依据。校历采用表格形式按年月日编制,主要确定学期起讫时间,学期教学活动周数,教工和学生寒暑假的具体日期,对注册、开学和法定节假日的安排,校运动会及其它全校性活动的日程等。

教学、教研行事历由教务科在每学期放假前编制出下一学期的行事历,经分管领导审批后,由综合办公室印发各部门执行。

3.1.2教学进程表

教学进程表是每学期全校各教学班教学活动的总体安排。教学进程表按学期周次顺序排列,编排各班的理论教学、实践教学、考试、入学教育、毕业教育和假期等的具体进程。

每学期结束前五周,由教务科根据校历和各专业的专业课程设置,编制完成下学期的教学进程表,经教学副校长审批后,印发各部门和教师执行。

学校各部门应根据教学进程表安排和协调工作。教学进程表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应向教务科提出申请,报分管领导批准,提前通知各有关部门和教师执行。

3.1.3课程表

课程表是学校每周教学工作和其它各项活动的日程安排。课程表包括全校总课程表、班级课程表、任课教师课程表。

课程表由教务科编制,于开学前发至班级和任课教师。课程表一经公布,要严格执行。因特殊情况需调整,必须预先提出变动申请,由教务科做出调整安排,并向有关部门和班级下达调整通知。

编排课程表要注意确保学生负担与教师负担的均衡,按不同类别的课程合理安排,兼顾教学场地的安排。

3.1.4教学日志管理

(一)教学日志是教师执行授课计划和学生学习及出勤情况的记录。教学日志主要记载各班级授课教师、授课日期、周次、节次、课程名称、教学内容、课堂纪律及学生出勤情况等。

(二)任课教师每次授课后,应逐项认真填写,并签名确认。

3.2教学秩序管理

3.2.1教学检查

日常教学检查工作主要由教务科、教学部负责,随时了解、掌握教师教学过程中各个环节和教书育人的情况。

(一)教务科每天安排教学系统中层干部巡课12次,检查上课和学生出勤情况,及时处理问题,保证教学秩序的稳定。

(二)教务科每周检查教学日志,了解授课计划执行情况,并公布每周课堂教学检查结果。

(三)学校制订听课制度,校领导、教务科、专业部负责人、专业带头人、教师师听课制度化。

(四)专业教学部要做好学期初、期中、期末教学检查工作,教务科随机抽查。

(五)专业教学部要经常检查教学各个环节执行情况,教务科随机抽查。

3.2.2调课、代课与停课

为了稳定教学秩序,要严格执行教学进程表和课程表,不得随意停课、擅自调课。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要按规定到教务科办理相关手续。

(一)学校或部门因故需停课或调课,由办公室或部门向教务科提出,由教务科执行。

(二)教师因公、因私请假需停课、调课的,请假按学校《教职工考勤管理规定》执行,并要及时到教务科办理调课或停课手续。若特殊情况事后补办请假的,也要口头及时通知教务科安排好课程调整。

(三)停课、调(代)课手续及审批程序

A.由教师本人填写《调课申请单》。其中停课应附补课计划,调(代)课的应提出调(代)课的初步方案。因公的应附有关证明,因私的应附请假批条。

B.停课、因私超过八节的调(代)课由教师所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教学副校长审批后交教务科实施;因公、因私八节以内调(代)课由教师所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教务科审批。

C.停课、调(代)课申请获准后,课程所属部门内部能调整的,由部门负责调课,填写《调课通知单》,提前一天发放给相关教师和班级,留存一份报教务科备案;部门内不能调课的,由教务科负责调课,填写《调课通知单》,提前一天发放给相关教师和班级,教务科留存一份。

(四)补课原则上不能利用非正常教学时间。

(五)凡未办理停课、调(代)课手续而擅自停课、调(代)课者,按教学事故处理。

3.2.3教学事故处理

本规程所称的教学事故,是指由于任课教师、教学管理人员、教学辅助人员在教学活动、教学管理中的直接或间接的过失,导致教学秩序、教学进程、教学环境和教学质量等受到影响,并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事故。根据教学事故性质及所造成的影响程度。学校按照《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对教学事故进行处理。

3.3教材和教学档案管理

3.3.1教材管理工作

(一)教务科负责全校各课程的教材预订和采购工作。教务科在征订教材时,应提供教材征订书目,由专业部组织有关教师选订。教务科按开设课程的班级、人数、库存教材版本及数量,统一预订。

(二)与统编教材配套的教学参考书,由教务科负责订购并按时向教师发放。

(三)教务科应建立教材库,指定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的专人管理。要建立教材帐和发放登记制度,严格入库和核算制度,保证书、帐相符。

(四)教务科应按时供应教材。教师用教材应尽量于下达教学任务后发放,学生用教材于上课前发放。

3.3.2教学档案管理

教学档案包括:教学、教务工作形成的文件,教学改革与研究工作形成的文件,学籍管理形成的文件,师资业务档案和教学设备台帐等。教学档案一般按教学年度整理。

4.教学过程管理

教学过程管理包括:编制学期授课计划、课前准备、上课、课后延伸工作(批改作业、课外辅导)、实验、实训、综合实习等教学环节的管理。

4.1课堂教学管理

课堂教学,包括编制学期授课计划、课前准备(编写教案、置备教具挂图、实验示范、实操准备等)、上课、课后延伸工作(批改作业、课外辅导)等教学环节。

4.1.1编制学期授课计划

(一)任课教师必须根据教学任务书、课程教学大纲、校历、学期教学进程表,结合任课班级的实际,认真编制学期授课计划。

(二)学期授课计划内容包括:授课周次、节次(或课时数)、章节名称、内容摘要、课型、教具、课内外作业题号(或题数)、阶段测验、复习、实验、实训教学、一体化教学等安排,成绩考核的方式、次数,并附有编制说明和计划使用的班级、学期。(学期授课计划表)

(三)学期授课计划应一式两份(纸质一份,电子版一份),于开课前一周交专业部主任初审,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审批后的学期授课计划报教务科备案。

(四)审批后的学期授课计划不得随意变更。如需调整,应由任课教师提出书面申请,经专业部主任、教务科长签署意见,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4.1.2备课

(一)教案的形式及内容

A.学校的教案有纸质教案和电子教案两种类型,可按章节编写、按课时编写或按项目编写。

B.教案内容包括:教案首页;教学内容(含复习、提问、课堂练习、一体化教学等)。新教师应具体详细编写教学内容,其他教师可概要编写。

C.电子教案要求有正文(首页和教学内容)、动画或录像,并以PPT大纲模式打印正文。

(二)教案的检查

专业部组织每个月一次的教案检查,教务科负责抽查。

(三)备课要求

A.前一学期末,专业部组织教师讨论确定下一学期课程的教案形式,教师按专业部确定的教案形式与要求进行备课。

B.任课教师必须在开课前备好两周课程的教案。备课前要领会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熟悉教材和教学内容,了解先修课和后续课,注意互相衔接,并根据学生情况和教学环境确定教学方法。

C.备课以教师个人为主。专业部每学期不少于两次组织集体备课,其主要内容是:统一教学目的要求,研究重点、难点、解决措施和教学内容及方法的改革等。

D.任课教师应做好课前准备工作,备好必要的教具,预做演示实验、实操。

E.任课教师在学期结束后应将学期授课计划、教案整理装订好,作为教学资料保存,以备参考与检查。

4.1.3上课

(一)教师是上课的组织者和主持者,必须严格按课程表上课,不迟到,不拖堂,不误课,不无故缺课,不私自调(代)课,不提前下课。

(二)教师在上课过程中,要严格执行课堂教学规范,认真组织教学,严格考勤登记,填写教学日志,并注重自身仪表、教态和表率作用。

(三)教师上课的基本要求:目的明确,组织严密,条理清晰,讲授正确,启发性强,重点突出,语言清晰,板书工整,操作正确,注重与学生交流,合理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及设备设施。

4.1.4作业

(一)作业的形式及要求。

(二)学期初,专业部组织教师确定所开设课程的学生作业形式与要求,并在教学过程中实施。

(三)任课教师布置和批改作业,应符合专业部规定的要求,难度适中,份量适当。

(四)任课教师必须及时、认真批改和讲评作业,评分及评语要客观公正、具体明确,做好学生作业缴交和成绩登记,对没有按时完成或敷衍应付、抄袭作业的学生,要及时教育。

4.1.5课外辅导

(一)课外辅导是课堂教学的必要补充和延伸,是解答学生疑难,指导学生学习方法,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的,培养正确思维和解决问题能力的一个重要教学环节。原则上以个别答疑方式为主,做到因材施教。

(二)各专业部要建立辅导制度,编排好教师辅导时间,要求教师有一定的辅导次数,并做好辅导登记。

4.2实践教学管理

实践教学包括:实验、实训、一体化教学、毕业实习、社会实践等。

4.2.1实验

实验是验证理论知识,培养学生基本技能的教学环节。

(一)凡实施性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实验项目必须开出。任课教师应根据课程教学大纲,选用或编写实验指导书,拟定实验计划,制定实验课的考核办法。

(二)任课教师应将学期实验计划与学期授课计划同时交专业部主任初审,专业部主任批准后执行,审批后的学期实验计划报送教务科。

(三)任课教师要按实验计划要求认真做好实验课的备课工作,预作实验,写好教案。备课内容包括:实验目的要求,实验原理,仪器设备及操作规程,可能发生误差的原因,注意事项及预防措施。做好实验分组安排,布置学生预习实验指导书。

(四)任课教师应做好实验组织工作和指导工作,教育学生认真执行实验规章制度,检查学生预习情况,讲解实验目的、要求和方法,提出注意事项。在实验进行中,教师要做好现场指导,检查学生的操作情况,引导学生观察实验现象并进行分析,保障实验安全,指导学生正确处理各种事故。

(五)实验完毕,任课教师应检查各实验小组的实验结果,检查设备完好和清洁卫生情况,

(六)任课教师要认真批改实验报告,评定实验成绩。

4.2.2实训

实训是培养学生具有熟练的职业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能力的重要教学环节。实训一般安排在校内进行,分专项实训和一体化实训两大类。

(一)专项实训是指着重于某项或某一方面专业技能训练的教学,如钳工实训、汽车拆装实训、数车考证实训等。

(二)一体化实训是指工作过程系统化课程体系中的实操教学。

(三)授课老师负责教学计划制订、教学实施过程统筹,实验实训场地、设备、材料或工件准备的指导,实训指导,集中讲授环节的主要讲解,作业批改、学生学业评价等。

(四)所有实训必须有大纲和指导书。实训大纲和指导书可由担任该任务的专业部结合专业实际组织编写,由专业教学部审批后下达执行。

(五)教务科根据实施性教学计划和教学进程表,将实训任务下达给专业部,由专业部根据实训任务派出指导教师。

(六)技能等级考证类培训要依据有关行业制定的技能等级鉴定标准,编写培训计划和考核办法。主讲教师应将学期实训计划于开课前一周交专业部主任或审核,并报送教务科。

(七)教师应检查学生预习情况,讲解实训目的、要求和方法,提出注意事项,进行必要示范操作,做好现场指导;检查学生的操作情况,记录学生实训中的表现;实训过程中监督学生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设备和人身安全、实训安全;若发生事故,应及时处理,并做好事故记录,及时报学校主管部门;对违反安全规程且不听劝阻的学生,指导教师可停止其实训并向部门领导汇报;实训完毕,应检查设备完好和清洁卫生情况,填写实训日志

(八)实训期间要求学生写实训笔记,按实训指导书要求,完成实训作业或专题实训报告,交教师批阅。教师结合学生实训表现评定学生实训的平时成绩。无实训笔记、实训报告的学生不予评定成绩。无故不参加实训者,作旷课处理。参加实训时间不足23者,即为实训不及格,成绩以零分计。专项实训成绩单列。教学计划要求规定参加技能鉴定的工种,以技能鉴定结果为其成绩。

4.2.3毕业实习

(一)毕业实习是指学生在第三年到校外实习单位开展的实习活动。毕业实习指导教师应根据实习大纲要求,结合学校推荐就业实际,制定专业实习计划,编写实习任务书。实习计划包括:实习目的、任务、地点及时间安排,实习组织方法,步骤和具体操作安排。任务书包括课题、目的、要求、主要实习内容。要对学生提出具体要求,学生要写好实习记录、实习报告和实习总结等。指导教师要宣布实习纪律,加强对学生安全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及时与实习单位联系。

(二)实习前,专业教学部应检查实习准备情况,并主持学生实习动员,讲清实习目的、任务及要求。

(三)实习期间要发挥实习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作用,充分利用现场环境,让学生独立操作,达到技能考核标准的要求。

(四)实习结束前,必须对学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应以实操为主,结合笔试或现场口试,要准备考卷及评分标准。指导教师在实习过程中,要记录学生实习中表现,认真批阅实习报告,写出实习评语。实习成绩由实习报告、实习表现和综合考核三方面综合评定,并作为一门课程的成绩单独列入成绩册。

(五)专业教学部应对实习进行教学检查,或随机抽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实习结束后,指导教师应于一周内向专业教学部提交书面实习总结。专业教学部应将本次综合实习总结和挑选五份学生实习作业或报告样本送教务科存档。

5.教学质量管理

教学质量管理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学校专业设置的培养目标,实施教学质量的控制即教学计划的编制过程、教学计划与课程实施以及各个教学环节的控制。

5.1学业成绩考核、评定和管理

5.1.1学业评定

(一)考试课程与考查课程

A.考试课程(期末考试试卷审批表、期末考试试题结构表)

在课程结束之后或学期结束之前,对课程学习全部内容进行一次综合测验的课程,采用100分制。

B.考查课程

对课程学习内容在学习过程中分阶段或课程结束进行测验或评价的课程, 采用100分制。

考试和考查科目的设置是以根据课程的特点和学生学习负担的合理性为原则在各专业的实施性教学计划中确定,由教务科在教师学期任课通知书中注明。

(二)一体化教学的学业成绩考核执行课程教学大纲

(三)学生学业评价

A.学业评价

学生学业评价是对学生学习进展与行为变化的评价。它包括对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以及态度、情感、价值观等方面的评价。

B.学生学业评价的参照

根据各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和各课程的课程目标,采用目标参照评价即水平性评价,依据明确界定的学习任务范围来解释学生行为表现。

C.学生学业评价的方式

学生学业评价方式有考试、考试加表现性评价和表现性评价三种。考试一般采用口试、笔试、开卷考试、闭卷考试、实操、考取职业资格证书等形式。表现性评价是通过观察学生在完成实际任务时的表现来评价学生已经取得的发展成就。因此,学生学业评价可以采用多种形式、或多种形式同时进行。

5.1.2命题与试题

(一)考试内容的范围,原则上是该课程本学期的全部内容,包括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的掌握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试题要尽量避免死记硬背的内容,重点考核学生理解、运用知识的能力。

(二)试题结构要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全面测量学生应具备的知识与能力,试题的覆盖面要广,应有一定的难度和区分度。考试命题应做到:基本题、水平题、难度题的比例基本保持为6:3:1,并做到客观题(如判断题、填空题等正确答案只有一个的题目)与主观题(如问答题、论述题等)有机结合,题型不能过于简单。各题分值应合理分配(单项选择题,不得超过30分)。

(三)实操考试必须在考试前一周提交实操试题。需要进行实操考试(考查)的科目,任课老师将实操考试的具体安排(填写好“  学年第 学期实操考试(考查)科目统计表)报各专业部主任,各专业部主任统一报教务科。

(四)试题由各专业部、教务科统一审核。试题必须经过试做。试卷的容量以考试时间90分钟为适量。未经教务科批准,不得延长考试时间,如有延长,请提前与教务科申请。

5.1.3试题保密

(一)任何教职员工不得泄露试题内容。对泄露试题者,要追究责任,视情节和后果给予相应处分。

(二)命题教师对命题期间的试卷保密负全部责任。命题教师应妥善保管好试卷原稿。

(三)各教学部对审批期间的试卷保密负全部责任。专业部主任和应妥善保管试卷,及时审批并移交教务科。

(四)教务科对分装、保管期间的试卷保密负全部责任。教务科指定专人负责试卷监印、分装和保管。

(五)文印室、教务科对印刷期间的试卷保密负全部责任。文印和监印工作人员共同做好试卷印刷期间的保密工作,不得擅自离开或允许让他人进入工作场所。并负责当场销毁废卷和废版。

(六)监考教师应在规定的时间、地点亲自领取并妥善保管试卷。如遇意外情况应立即向教务科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

5.1.4考试安排

(一)各门课程考试的时间、考场、监考人员由教务科统一安排。

(二)每门课程的考试时间为90分钟。未经教务科批准,不得变更。

(三)每场考试完毕,监考老师负责组织使用该试室的学生清扫试室,摆好桌椅,关好门窗。

5.1.5监考

(一)学校组成巡考小组,负责巡回检查各考场的考试情况,发布考场通报。巡考小组由分管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教务科、专业部和学保科相关人员组成。学期末考试前两周,由教务科统一安排监考任务。

(二)监考人员要认真履行监考职责,遵守监考纪律,执行监考工作程序,组织学生按照考试规则参加考试。

5.1.6试卷评阅和评分

根据教务科统一安排,专业部主任组织教师按照流水作业形式评阅试卷和计分。

(一)阅卷和评分必须严肃认真。试卷评定后,个人不得随意更改卷面成绩。相同课程的考试科目可由几位任课教师统一流水阅卷。

(二)阅卷老师要坚持评分标准,并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成绩评定。教务科有权抽查试卷,对于不认真评定成绩者,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处理。

(三)考试原始成绩按百分制评定,单科总评成绩计算公式为总评成绩=平时20%+期中20%+期末60%,如无组织期中考试的,按照总评成绩=平时30% +期末70%。总评成绩低于60分者,必须参加补考,平时成绩参考平时作业、实操、课堂、实验等成绩综合评定。阅卷完后,任课教师要将各科成绩和总评填至有关表格,整理好后尽快交给教务科。(总成绩为各总评成绩之和)

(四)任课教师在交成绩时,应将试卷、标准答案、评分标准交教务科保存备案。

(五)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要对学生成绩进行写出试卷分析报告表,并认真总结。

5.1.8补考的规定

(一)补考是指为学期课程(任选课除外)考核总评成绩不合格或经批准缓考的学生安排的考试。补考时间一般在次学期开学初。

(二)补考的时间、考场、监考人员由教务科统一安排。

(三)补考试卷评阅人由课程所在专业部主任选派,并在规定的阅卷时间内将补考成绩连同试卷、标准答案、评分标准和成绩单送教务科审核、保存。

(四)课程补考总评成绩,以补考卷面成绩为准,总评成绩在60分及以上为合格,按60分计入学生成绩档案;不合格则将实际分数计入学生成绩档案。

5.2教学检查

教学检查是教学管理的常规工作,是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环节,是获取教学质量信息的有效途径。教学检查要贯穿在教学的全过程,不仅要检查各阶段、各个环节的教学质量,也要检查各教学班级,有关教学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在教学副校长领导下,教务科组织实施教学检查工作。检查工作要目的明确、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有利于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

5.2.1定期教学检查

定期教学检查是教学进程的某一阶段集中一段时间开展的全校性综合检查。一般在学期期初、期中和期末进行,由分管领导直接领导,教务科组织,各有关教学部门参与实施。

(一)学期初的教学检查

主要检查开学前的准备工作情况。主要包括教师的教案(二周以上);教室、实验室设施、教材准备工作等工作落实情况。

(二)期中教学检查

期中检查是一次全面获取教学信息、分析教学质量、评价教学水平、了解教与学双方情况的至关重要的检查。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一般在学期中期或稍后进行。

检查内容主要是对各个教学环节和各种教学因素进行全面检查分析。其中检查教的方面,重点检查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的进度,完成教学任务、教师执行计划、课程教学大纲、批改作业、课外辅导及教学态度、教学方法、教学研究、教学效果等情况;学的方面,了解、分析学生学习目的、学习心理、学习态度、学习方法及影响学习效率和质量的问题,听取学生的意见和要求。

(三)期末教学检查

主要检查期末考试教学工作情况。如审核命题质量、安排考试和评卷,对学生考试成绩进行统计和分析,审批下学期教学计划、授课计划、课表及落实教师授课任务,完成各教学部门教学工作总结等。

5.2.2专项教学检查

根据教学工作的需要,可针对学校在某一时期教学中的主要问题或某个教学环节、教学因素、教学部门进行专项检查。如对一个专业或一门课程教学质量的评估检查或对某项实践教学工作检查或对某项教学辅助过程的质量进行检查等。

专项检查由学校专门成立检查小组,采取现场考察、操作考核、审查资料、专家论证、问卷调查和座谈等形式进行,专项检查后要有检查报告,作出客观分析和准确判断,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

6.教学信息管理

学校重视各种教育教学信息的收集、管理和使用,通过对教学各种信息进行搜集、整理、分析、研究和运用,为改进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提供依据。

6.1教学信息的采集

6.1.1学保科按专业、班和年级统计新生入学情况:招生及入学注册统计、新生体检、入学成绩、特长等统计资料,并负责学生学籍管理。

6.1.2鉴定所按班、专业和年级统计职业技能鉴定通过率。

6.1.3专业部按班、级进行分管课程学期考试成绩统计:学期总评的平均分、合格率等。

6.1.4学保科按届统计学生毕业、结业、肄业、休学、退学等情况。

6.1.5招生就业办按届统计毕业生当年就业率及就业情况分析。

6.1.6招生就业办收集、整理毕业生成才资料。

6.1.7各专业教学部提供就业市场和职业岗位变化情况的资料。

6.1.8教学信息一般按学期采集、编目入库。要组织人员对所采集的信息进行研究,总结归纳其中有价值的信息,并与有关部门共同研究提出相应的处理措施,达到改进教育教学的目的。


浏览量:0
创建时间:2021-04-13 10:00

教学管理   TEACH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