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华工贸高级技工学校团委学生会章程

发布时间:2016-06-05  阅读数:2291

广州南华工贸高级技工学校团委学生会章程

(广州南华工贸高级技工学校学生会第十一次代

表大会修改,201556日通过)

第一章  总 

第一条 广州南华工贸高级技工学校团委学生会(以下简称团委学生会)是在校党支部及学生科领导下的代表广大在校学生利益的群众组织。

第二条 团委学生会在校学生科的关怀指导下依靠全校学生独立开展工作。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根本指导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全心全意为同学和老师服务。

第四条 本会的目标是:根据学校校训至善至艺建设一支团结、求是、高效、执着、创新的高素质的团队队伍。为建设和谐校园和实现我校省内名校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第五条 本会承认并遵守《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广州市学生联合会章程》。

第六条 本会遵守《广州南华工贸高级技工学校学生手册》及《广州南华工贸高级技工学校一日常规(试行稿)》。本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

第七条 团委学生会的基本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人才为根本任务,团结和引导全校学生,以学习为中心,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二)沟通校党支部以及校各级部门与同学之间的联系,促进同学之间、同学和教职工之间的团结,发挥桥梁与纽带作用,积极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在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前提下,表达和维护学生的正当利益。
(三)协助学校各级党团组织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集体主义的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同学在实践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水准,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四)配合学校中心工作,协助学校创造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密切联系各班班委,进行指导,对各班班干部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创造良好的教育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五)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三自教育为方针,广泛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生动活泼的校园活动和社会实践,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服务。
(六)实行独立自主、合作共赢的外交政策,加强同兄弟院校及社会各界的联系与交往,争取广泛的理解和支持,密切与各校团委学生会保持联系,增进友谊,交流经验,加强合作。达到提高学生思想觉悟,陶冶道德情操,开阔知识视野的目的。

第二章   

第八条 会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在校非毕业班学生中的先进分子,遵守校纪校规,承认团委学生会的章程,愿意参加团委学生会的一个部门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委学生会决议的,可以申请加入团委学生会。

(二)有较高的思想觉悟、正确坚定的政治方向和较强的责任心。(三)有较强的团队精神、集体荣誉感和服从、服务意识。

(四)有端正的工作态度和较强的工作能力、能处理好学习和工

作的关系。

第九条 团委学生会是我校的先进学生组织、团委学生会会员是学生中的具有较高思想政治觉悟的先进分子。

团委学生会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为建设和谐校园和提高个人综合素质而努力奋斗。

团委学生会会员是学生中的普通一员。除了章程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第十条 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八荣八耻、科学是社会实践活动,党的十八大报告等重要思想及决议,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学生服务的本领。

(二)贯彻执行学校的各项方针、政策,带头遵守校纪校规,在学习和各项活动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三)遵守团委学生会章程、贯彻和执行团委学生会决议和会议精神、服从领导、又好又快的完成团委学生会安排的工作任务。

(四)坚持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发扬奉献精神,多做贡献。
(五)模范地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学校和团委学生会安排的各项工作。

(六)维护团委学生会的团结统一,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
(七)密切联系广大同学,向广大同学及各班班委宣传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及时向学校反映同学的意见和建议,维护同学的正当利益。

(八) 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坚决向不良行为作斗争。

(九)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讲文明、讲礼貌、讲纪律、讲卫生,提倡《公民道德行为规范》,急广大学生之所急,想广大学生之所想。

第十一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团委学生会的有关会议,阅读团委学生会的有关文件,接受团委学生会的管理及培训。

(二)在团委学生会的会议上,参加团委学生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三)对团委学生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四)向团委学生会负责地揭发、检举团委学生会的任何部门和任何会员违纪违规的事实,要求处分违纪违规的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六)在团委学生会讨论决定对会员的纪律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七)对团委学生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团委学生会的上级组织学生科直至校党支部提出。

(八)向团委学生会的上级部门学生科直至校党支部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部门给以负责的答复。

团委学生会的任何一级部门直至校党支部都无权剥夺会员的上述权利。

第十二条 招收会员,必须经过团委学生会常委会,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

申请入会的同学,要写好入会申请书,并由班主任加意见,要经过团委学生会常委会的通过和上级学生科的批准,并且经过实习期的考察,才能成为正式会员。

团委学生会各部门对申请入会的同学,要进行严格的审查,认为合格后再提交常委会讨论。

团委学生会常委会在批准申请入会以前,要派人同他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他提高对团委学生会的认识。

在特殊情况下,团委学生会上级学生科可直接接收会员。

第十三条 实习会员的实习期为两个月。学生会各部门对实习会员应认真指导和考察。

实习会员的义务同正式会员一样。实习会员的权利,除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外,也同正式会员一样。

实习会员实习期满,团委学生会常委会应当及时讨论他能否转为正式会员。认真履行会员义务,具备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指导的,可以延长实习期,但不能超过三个月;不履行会员义务,不具备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实习会员资格。实习会员转为正式会员,或延长实习期,或取消实习会员资格,都应经团委学生会常委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学生科的批准。

第十四条 每个会员,都编入团委学生会的一个部门,接受团委学生会的培训,参加团委学生会的工作,接受团委学生会内外同学老师领导的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团委学生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团委学生会内外同学、老师、领导监督的特殊会员。

第十五条 会员要求退会,应当经常委会讨论后宣布除名,并报上级学生科备案。

会员缺乏工作积极性,不履行会员义务,不符和会员条件,团委学生会相应部门应对他进行教育,要求他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他退会。劝会员退会,应当经常委会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学生科批准。如被劝告退会的会员坚持不退,应当提交常委会讨论,决定把他除名,并报上级学生科批准。

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两个星期不参加团委学生会的组织生活,或不做团委学生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会。常委会应把这样的会员除名,并报上级学生科批准。

凡退出团委学生会部门的会员,经常委会通过免去其职务并取消其会籍的原则上都不在录用,未经常委会同意,团委学生会的其他任何职能部门不允许将其录用。

会员因退学、开除学籍等各种原因离校,其会籍自动取消。

第三章 组织机构和职权

第十六条 团委学生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在校党支部及学生科领导下,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广州南华工贸高级技工学校学生手册》和本会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十七条 全校学生代表大会:

本会最高权力机构是全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一次,由团委学生会委员会召集,在特殊情况下,由常务委员会提议,并得到团委学生会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多数的同意,可以提前或推迟举行。代表大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当选代表参加才能召开。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本会会员通过一定的民主程序产生,上届委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为本届代表大会代表。全校学生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
第十八条 全校学生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审查和批准团委学生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 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三) 修改本会章程。
(四) 选举团委学生会委员会。
(五) 讨论决定应当由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决议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 团委学生会委员会:

团委学生会委员会简称全委会,是全校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构。委员候选人由各班班主任推荐,大会主席团提名,经代表大会依照差额制原则选举产生团委学生会委员会,团委学生会委员会每届任期一年。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如提前或推迟举行,委员任期相应改变。
团委学生会委员在任期间由于毕业、转学、退学、休学、受处分等原因造成委员会名额空缺时,由原选举单位通过一定民主程序补选,委员受代表大会及原选举单位监督。
团委学生会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设立专门委员会,负责处理具体问题。
团委学生会委员会根据有关规定可增补委员若干名。
第二十条 团委学生会委员会每半年至少应当召开两次全体会议。全体会议由常务委员会召集主持,如果三分之一以上委员认为有必要召开全委会时,常务委员会应当召集全委会。委员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
第二十一条 团委学生会委员会的职权:
(一) 在全校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团委学生会委员会是全校学生最高权力执行机构,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决定校团委学生会工作范围内的有关重大事项。
(二) 任免校学生会主席以及常务委员会。
(三) 负责召开全校学生代表大会。
(四) 审议和批准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及有关规定。
(五) 监督并咨询常务委员会工作。
(六) 对不能履行责任的委员提出批评并有权撤换。
(七) 讨论决定应当由委员会决议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二条 团委学生会常务委员会:

常务委员会是团委学生会委员会的执行机关。 常务委员会委员职位空缺时,常务委员会应当召开团委学生会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主席提名常务委员候选人进行补选。
第二十三条 常务委员会的职权:
(一)团委学生会常委会是团委学生会的最高决策会议,会议由团委学生会常委会委员长召开,全体常委会委员列席。在全委会闭会期间,执行全委会决议,讨论决定团委学生会的有关重大事项,如有重大分歧,应当提交全委会讨论决定。
(二)召集、主持团委学生会全委会;
(三)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及有关规章制度,必要时应提交全委会审议、批准。
(五)根据工作的需要,对团委学生会的重大事件的商议,对有较大失职行为或无所作为的干部的罢免决定,决定团委学生会职能机构的组建或撤销,任免各职能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对重大投诉事件的解决方案的商讨。
(六)领导、协调和监督团委学生会以及各职能部门的工作。
(八)常务委员会在工作中实行以委员长为核心的集体领导。
(九)讨论决定应当由常务委员会决议的其他重大事项。

(十)本着严格、严肃、重大的会议精神,与会的全体委员有对会议内容保密的义务,对会议的决定有坚决执行的义务。

(十一)会议记录由秘书长负责记录。并负责写《会议纪要》、《会议决议》。

第二十四条 团委学生会委员会职能机构设置:

团委学生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相应的职能机构。各职能机构实行部长(主任)责任制,干部一律实行聘任制。主席直接对上级学生科负责、对团委学生会负责,部长直接对主席负责、对部门会员负责,部长助理直接对部长负责。

团委学生会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了以下十四大职能部门:主席团、秘书组、学习部、宣传部、文娱部、体育部、生活部、纪律部、外联部、广播站、男生宿管部、女生宿管部、网络信息部、国旗护卫队、南华之窗文学社。

各职能部门是团委学生会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对学生会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各部部长是团委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各部可根据部内实际情况并报团委学生会常务委员会通过,设两到三名委员。

主席团负责领导其余十三个部门的工作。主席团设主席1名,团委副书记1名,副主席2-3名。各职能部门设部长1名,部长助理1-2名,干事秘书若干名。

团委学生会职能部门类型在每届团委学生会原则上应是固定不变的,但如有确实需要可由当届学生会主席提出申请,上报上级学生科批准后方可增删。

第二十五条 团委学生会委员会各职能部门职权:

(一)主席团负责领导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及制定本届团委学生会的目标和任务,完善团委学生会的规章制度。主席团起统筹、协调的作用。

主席全面负责团委学生会的政治思想及管理工作,组织策划、研究布置、指导团委学生会及各部门的工作,审批团委学生会的各类文件。

团委副书记负责共青团建设,组织开展团员、学生的团课教育、思想教育和各类教育活动;负责团委日常工作管理,组织发展团员、指导团员管理工作;

副主席负责协助主席管理团委学生会的工作,指导、督促、检查分管部门的工作。
(二)秘书组负责团委学生会文印、文字输入方面的工作,团委学生会工作简讯的书写,团委学生会活动档案的管理,团委学生会会议召开的会务工作。

(三)学习部负责配合各科室老师开设科技、文化、艺术、技能等方面的讲座,组织有关竞赛、演讲及学习交流活动,帮助同学们解决学习上的困难。

负责学校图书室、阅览室的全部管理工作,帮助学生办理借书、还书、看书事宜。

(四)宣传部全面负责协助学生科及本会各部门做好各项活动的 宣传、展览工作。

协助校党支部、团委、学生科及时宣传学校的各项方针政策、学生中的好人好事。

负责学校各种文体活动的横幅、舞台背景、板报、迎宾牌等的设计和制作工作。

负责团委学生会各种刊物等的宣传张贴。

组织各种主题的竞赛,为同学们提供书法、绘画、设计的机会,承办一些书画展等艺术性较强的活动。

(五)文娱部负责协助学校普及各种文娱知识,组织各种主题的

文娱节目,竞赛等活动,丰富活跃全校文化氛围和团委学生会内部文化。

了解各班的文体活动情况,介绍健康向上的文娱活动,并积极组织广大同学踊跃参加。

负责学校文娱汇演、各类活动的DJ调试和管理工作。为同学们的全面发展创造展示自己的机会。

(六)体育部负责配合学校组织各种体育竞赛活动,丰富广大同

学的课余生活,促进校园体育事业的发展。号召全校师生共同锻炼身体,增强身体素质。

组织培训各项体育比赛裁判员等工作。

负责配合学校对各班级体育活动的考核工作。

(七)外联部是团委学生会对外的窗口,是联系校内校外各种学生组织、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公司的桥梁和纽带。并通过用语言传媒的方式向广大师生朋友传播积极健康有益的科学文化知识,丰富校园文化。

负责对外联络事务、管理团委学生会对外发函、处理来函的工作。代表团委学生会商洽联合举办的各种文化艺术活动,管理我校学生干部出访交流事务以及兄弟院校的学生代表嘉宾的接送交流工作。

通过邀请赞助等多种方式解决团委学生会活动所需的部分资金,并积极组织广大同学参与各种社会实践活动。

(八)广播站是负责协助学生科做好升旗、早集合与课间的音乐播放,对学校各组织部门发出的正规海报、通知、表扬信、寻物启示、失物招领等进行播报。

除此以外,为了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娱乐师生们的身心,广播站始终以做同学们最喜爱的节目为信念积极开展调查工作,不断创新栏目,加强外交交流,争创一流校园电台。

(九)生活部负责加强与学校后勤科的联系以及向上级有关部门

反映和协助解决学生的实际困难。

负责配合学校膳食委员会做好食堂饮食卫生的检查工作,配合学校搞好各班级卫生的检查工作。

负责学校班级各类信件、快递等学生生活需要的管理工作。

(十)纪律部:围绕校风校纪建设,负责协助学生科抓好全校的

纪律检查工作。

负责协助学生科校卫队做好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防止、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并及时向学生管理部门反映学生动态。

负责全校学生的校服纠察、仪容仪表纠察(主要头发、拖鞋等)。

负责团委学生会各类突击检查工作。

(十一)网络信息部是团委学生会对外宣传的一个窗口,负责团委学生会计算机的维护,网页的维护和更新。

协助办公室进行团委学生会工作证的制作工作。

(十二)男生宿管部负责协助学生科管理男生宿舍区的纪律和卫生检查工作。

负责与学生科生活指导老师的沟通联系,关心、解决广大男同学的生活问题,负责组织举行美在宿舍、消防演习等宿舍文化活动,力争为广大住宿生创造一个安全、和谐、温馨、洁净的住宿环境。

(十三)女生宿管部是负责协助学生科管理女生宿舍区的纪律和卫生检查工作,协助学生科生活指导老师管理好住宿生的生活起居,关心、解决广大女同学的生活问题和开展大家认可的宿舍文化活动,力争为广大住宿生创造一个和谐、温馨、洁净的住宿环境。

(十四)国旗护卫队是负责每周周一、重大节日以及庆典等活动中进行的升降国旗仪式的工作,维护国旗的威严。培养一些思想觉悟高、品学兼优、热爱校区、有较强的集体观念、且具有高尚爱国情操的高素质精英骨干。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营造一个浓郁高品位的校园文化氛围。保持校风的先进性,让校园充满活力。

(十五)南华之窗文学社是按照学校校训至善至艺,围绕让文学提高同学们的内涵,让内涵提高同学们的素质,让素质成就同学们的未来的宗旨和秉着仁爱、团结、和谐、发展的社训各极开展工作。准时积极报道学校事迹、活动,为校报提供稿件、发放校报和为广大文学爱好者提供一个展现自我才华的舞台,丰富校园生活,让快乐之泉流进每一个人心中。

附:其它临时性工作,由主席团直接分配到各职能部门执行。

第四章  基层组织

第二十六条 班级委员会是本会的最基本单位,由全班大会直接选举产生,对全班同学负责并报告工作,受团委学生会领导。

第五章 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条 团委学生会干部的产生:

团委学生会是学生中的组织者和管理者,因而团委学生会干部就应该是学生中有能力具备各方面素质的学生来担任,采用竞争上岗的形式,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笔试、演讲、民主测试和领导面试环节进行选拔而产生的团委学生会委员会中选举产生,并由学生科领导任命。考察期两个月,考察期满合格者,给予颁发聘书,任期一年。学生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

第二十八条 团委学生会各项管理制度:

(一)团委学生会日常工作实行主席责任制、部长责任制。

(二)团委学生会评估工作实行规范化、量化管理制,用数字衡量和反映实际工作情况。团委学生会管理制度包括:《团委学生会纪律检查管理制度》、《团委学生会干部组成与任免制度》、《团委学生会印章使用制度》、《团委学生会档案管理制度》、《团委学生会会议制度》、《团委学生会工作证使用制度》、《团委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团委学生会计算机使用制度》、《团委学生会评优制度》、《团委学生会出访交流制度》、《团委学生会文件管理制度》、《团委学生会办公室值班制度》、《团委学生会社团管理制度》。

第二十九条 团委学生会纪律检查管理制度:

(一)广州南华工贸高级技工学校第十一届团委学生会纪律检查委员会:

委员长:吴学君

  员:

(二)工作职权:

团委学生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学生科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团委学生会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团委学生会的章程和校纪校规,检查团委学生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团委学生会委员会加强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纪律检查委员会要经常对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做出维护团委学生会章程的决定;对会员干部行驶权利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各部门和会员违反团委学生会章程和校纪校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会员的处分;受理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会员的权利。

委员长:全权负责团委学生会的全部纪律检查工作,包括纪律检查委员会成员以及团委学生会全体人员。工作中务必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员:负责对团委学生会全体会员进行纪律检查,并将纪律检查情况上报督察组。对干部进行纪律检查直接上报至委员长处。工作中必须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注:1、对全体团委学生会会员进行扣加分须经督察组审核后方为生效另对干部进行扣加分须经过委员长审核、批准。

2、扣加分由委员会委员考勤后上报督察组进行初步审核,再由督察组上报至委员长处批准。

(三)考勤细则:

1、每月基本分为80分,以扣加分方式进行考勤,低于70分高于60分者首次给予团委学生会内部警告,再次给予免去团委学生会职务处分,有一个月低于60分者即给予开除团委学生会会籍处分。

2、扣分明细:

1)例会、会议不到且无书面请假者给予每人扣35/次。

2)一个月内连续会议或活动工作等请假超过三次者,三次后(包

3次)给予以扣3/次。

3)工作态度马虎、不认真者扣25/次。

4)工作迟到(5分钟)者每人给予扣2/次。十五分钟后算缺勤,

给予扣35/次。

5)工作不到岗(10分钟)且无书面请假者给予扣35/次。

6)在会内不团结、与会内人员争吵者每人给予扣25/次。

7)不配合主席团、部长等干部工作者给予扣58/次。

8)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讲文明、讲礼貌、讲纪律、讲卫生

违者每人给予扣35/次。

9)在办公室大声喧闹,打扑克及一切影响团委学生会形象的活动,一经发现每人给予扣35/次。

10)遵纪守法、严格履行我校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端正学习态度,凡受学校处分者,一律开除团委学生会会籍。

11)一次不签到且无书面请假 (经委员长批准的规范请假单) 者给予扣3/次。连续三次不签到、发现第四次即予以开除团委学生会会籍处分。代签到、提前签到、迟签给予扣3/次。

12)穿戴整齐,在校内佩戴好胸卡、穿好校服,不染发、不戴首饰,工作时佩带好团委学生会工作证,违反者每人给予扣35/次。

13)模范地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学校和团委学生会交给的各项任务。违者每人给予扣35/次。

14)不许以团委学生会或学生干部的名义通过各种方式谋取私利。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轻者予以每人扣515/次,重者即予以开除团委学生会会籍处分。

15)会内人员若被扣操行分,则团委学生会的内部考勤分也乘两倍扣罚。

16)会员出现工作失误,除扣会员考核分外部长也要给予相应的

扣分。

17)规范性的使用语言,在工作中要求使用国家规定的普通话。

违反者扣24/次。

18)严禁加入国家、学校禁止各种非法组织,一经发现立刻开除。

3、加分明细:

1)每月全勤人员给予加4/次。

2)积极、主动参与团委学生会活动每人给予加2/次。在活动中受老师领导表扬者给予加35/次。

3)在团委学生会内帮助他人起团结作用者加25/次。

4)受到班级老师等表扬者每次加25分。

5)部门会员、部门受到班级学生、老师等表扬,除给当事人加分外,另部长、分管主席也给予适当的加分。

6)积极配合主席团、部长等干部工作者加25/次。

7)代表团委学生会、部门参加学校、市内比赛并获得名次者每人次予以加35/次。

8)在工作中发扬传统美德,如:帮助他人、拾金不昧等,经核

实者加35/次。

9)参加全校性活动获得个人奖项者每给予加35/次,并在

干部会议上表扬。

10)每组(干部团为一组、各个部门为一组)每两周评出两名工作积极分子给予加3/次。

11)每组每月评出一名出色人员给予加5分(从当月的积极分子中选出)。

12)每月考勤分超过90分者给予每人加3/次,超过100分者给予每人加5/次并在内部表彰。

13)积极配合部门工作,在工作中有突出表现者加25/次。

备注:1、同一活动不给予重复加分。累计总分不超过105分,其他未尽明细依实际情况酌情进行扣加分。

2、团委学生会人员任免、提升以此考核分作为重要指标 

3、学期、年度的各项评优也以此考核分占60%的指标。

第三十条 团委学生会干部组成与任免制度:

为更好发挥团委学生会干部先进模范作用,充分调动干部的积极性,提高团委学生会干部工作能力和整体战斗力,树立团委学生会的良好形象,特制定以下任免制度:
(一)部长实行任期制,全年11月至1月为第一任期(考察期),3月至10月为第二任期,依照任期内的表现,由团委学生会常务委员会研究决定。

(二)对有较大失职行为或无所作为的干部,不受任期限制,可以经团委学生会常务委员会决定,给予撤换。
(三)部长助理对部长负责,对不负责、不服从部长安排的部长助理,主席可提议撤换并经常务委员会同意后重新评任。对在部门内闹独立、搞分化的部长助理,经核查后,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屡教不改者,一律开除会籍。
(四)各部会员的撤换,经部长提议,报团委学生会委员会办公室督察组备案。
(五)严格执行签到制度,一个月内缺勤3次,请假达5次,经团委学生会常务委员会讨论通过,作劝退处理。

(六)一学期有两科以上(含2科)补考或两科以上(含2科)不及格和考试舞弊,作劝退处理。

(七) 遵纪守法、严格履行我校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端正学习态

度,凡受学校公开处分的,一律开除会籍。

(八)凡因工作需要,由组织安排,提前退出的任何会员,组织上将安排其本人填写《广州南华工贸高级技工学校团委学生会会员履历表》,并给予颁发相应的证书。

第三十一条 团委学生会会议制度:

为提高我校团委学生会工作效率,集思广益,充分发挥学生干部议、决事能力,提高各类学生工作事务透明度和公开化,特制定我校各类学生干部工作会议制度。

一、会议类别

会议类别:团委学生会主席团例会、团委学生会全体干部例会、团委学生会各部门例会、各部门对口班委会议等团委学生会内部或由团委学生会组织召开的临时会议、紧急会议。

(一)团委学生会主席团会议

1、团委学生会主席团由学生会主席召集,学生科主管主持,团委学生会主席团会员出席,会议一般于每周周一下午4:30点召开。

2、交流各分管部门工作信息,总结上周学生会工作。传达学校、学生处重要指示和精神,交流信息,安排本周的工作任务。

3、讨论、决定重大工作、活动、问题的进行、解决方案,并由主席负责向学生处请示。

4、作为思想和意见交流的平台,坚持团结、平等、求同存异的会议精神。

5、秘书长负责会议记录。

(二)学生会全体干部例会

1、会议由学生会秘书长负责召集与会人员,参加人员为学生会全体干部,一般双周周日晚上2045分召开。

2、会议由主席团负责主持,学生处主管负责监察。听取并总结上周学生会及学生会各部门工作。

3、主席传达学校、学生处重要指示和精神,交流信息,安排本周的工作任务

4、副主席对主管部门上周的工作进行总结并对下周的工作进行详细的安排、指导。

5、全体干部例会过程中,与会者可对学生会工作的多个方面进行提问、讨论,提出可行方案等,最终由主席团决议。

6、在会前征得主席团会员同意,各部部长可安排本部干事列席会议。列席会议的干部对会议所讨论的问题可以提出自己的看法。

7、秘书负责会议记录。

(三)、学生会部门例会

1、会议由团委学生会各部门部长负责召开,并邀请分管副主席及上报办公室由秘书组安排秘书到会。督察组负责巡会。

2、参加会议人员为该部门全体会员,会议时间各部门自行拟订,每周召开一次。

3、会议由部长主持,传达干部例会的精神,分配干部例会的工作任务,听取干事汇报上一周的工作情况,对部门内部工作进行总结。

4、布置本部门本周工作。对部门成员的思想和业务能力的进行培养。

二、会议要求

1)会议组织者应充分做好会前准备工作。除例会外,需召开

紧急会议必须确保通知到个人。

2)会议组织者应拟订科学的会议程序,既表达充分又简明扼

要,反对滥开会、开长会。

3)凡会议无指定主持人的,由与会会员中职务高者主持。

4)学校各类团委学生干部会议是学生干部履行职责、参与管理和决策的重要途径,全体学生干部必须高度重视,应认真听讲、踊跃发言,不得进行与会议无关的其他事宜。

5)参加会议的成员不得迟到、早退、缺席。不能参加者须提

前一日向会议召集人书面请假,不得由他人代请。请假者获批准后也要安排相关人员到会场开会,未经批假缺席者以及批假后不安排相关人员来开会的均视为旷会处理。

6)每次会议由召集人或主持人指定专人负责考勤,与会者均

要求签到。

7)与会人员必须穿戴整齐,佩戴工作证,提前五分钟到场,

并自觉到签到处签到。

三、会议纪要和总结

1)每次会议由召集人或主持人指定人员负责做好记录。

2)团委学生会重要议题讨论和决策的会议应形成会议纪要,并提交秘书组存档(含书面和电子文档)。其他会议一般应作好会议小结。

3)所有会议的原始记录和会议纪要总结应由秘书组整理后归

档,妥善保管。

第三十二条 团委学生会印章使用制度:

团委学生会印章是团委学生会组织最高权力的标志。它体现了团委学生会的社会地位和组织责任,团委学生会会员必须尊重公章、严肃使用、不得私用滥用。

为将团委学生会印章使用得更加的科学化、规范化。体现出校团委学生会公章的重要性、严肃性、公正性。特制定本制度:

() 印章使用规定:

凡是团委学生会上报、下发和对外交流的正式文件均须加盖团委学生会印章。

1、一般会议性通知,由办公室秘书组盖印章。

2、各部门需要以团委学生会名义外送各校的正式文件,由各部长交部门分管主席审阅,上报经学生科主管加意见后,方可加盖印章。

3、团委学生会的各种正式文件必须由主席审阅,上报经学生科主管加意见后方可加盖印章。

4、任何违反上述规定的部门或个人将在全体干部例会上予以警告,事件直接负责人将给予扣团委学生会内部考核分最低5分至留用察看不等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承担法律责任。

5、盖章前,加盖人员必须仔细阅读文件,对一些行文不规范(字

迹潦草、有明显涂改痕迹、表达不清、格式错误、落款单位不明等)的文件,不能加盖印章。

() 团委学生会印章由团委学生会秘书长保管,主席、副主席、秘书长有印章使用权,所有需加盖公章的文件须经学生会主席团审核、报学生科主管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三十三条 团委学生会工作证使用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团委学生会工作证发放、使用、回收管理,明确工作证的使用范围,制定本制度:

(一)通过学生代表大会产生的团委学生会委员以及通过各部门考核进入团委学生会组织的会员给予发放团委学生会工作证。

(二)团委学生会工作证只限团委学生会会员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三)持证人要自觉接受全校师生的民主监督,禁止滥用职权,

佩戴工工作证进行一些不正当活动等。

(四)工作证必须加盖广州南华工贸高级技工学校团委学生会印章方有效。

(五)团委学生会工作证由办公室秘书组统一编号管理、网络信息部负责工作证的制作工作。

(六)团委学生会会员在开展团委学生会工作必须佩戴工作证。

(七)工作证应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应立即向办公室秘书组报告,并尽快补办。

(八)有调换工作岗位、升迁职务时须将原工作证上交团委学生会办公室秘书组,经纪检委员长同意,再由办公室秘书组递交有效资料至网络信息部进行现任职务工作证的制作。

(九)干部、会员被任免或任期结束须将工作证交回团委学生会办公室秘书组。

(十)主席团负责对团委学生会干部的工作证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十一)本证除做证明持证人乃我会会员外,无其他任何效力。

第三十四条 团委学生会财物管理制度:

本着对学校对学生负责的态度,杜绝一切浪费学校资源的情况出现,同时也为了加强团委学生会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提升团委学生会的工作效率,增强学生干部素质。特制定本制度:

(一)经费管理

1、团委学生会工作一切活动经费从节省经费,多办实事的原则出发,合理使用经费。团委学生会经费由主席助理统一管理,主席团负责监督。

2、各项活动由负责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商定所需的经费数额,做

出书面请示,随活动方案送交主席团做第一级审批,再由各部门分管主席上报学生科主管和相关领导审批。

3、经学生科主管或有关领导审批同意的经费方可报销,报销凭

正式发票到主席团主席助理处办理。外出交流的经费报销需到外联部办理外出交流手续,凭正式的外出交流登记表(学生科主管签字同意的)到主席团主席助理处办理。

4、批准开支的经费,凭经费预算在活动开展前3个工作日到办公室秘书长处预支经费,在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收齐发票到办公室秘书长处统一进行报帐。发票总额应与预支经费相符。

5、办公室秘书长设立经费收支账本,做好各项经费收支登记,

并妥善保管各种单据和报销凭条。

6、每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五由办公室秘书长清算全部经费的收

支情况并向团委学生会主席团、学生科主管汇报。

(二)器材管理

1、每月中旬各部门将本部门下月份所需用品清单上交办公室秘书长,由办公室秘书长统一进行登记、领取、发放。

2、团委学生会财物一般由办公室秘书长管理,包括各类集体性奖品、纪念品,团委学生会内部的重要报刊杂志及日常工作文具等物品。

3、各部自行负责本部器材并确定其所放置之处,器材用毕应将其放回原处。

4、其他组织部门向本会借用器材时,须凭该组织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的借条经学生科主管同意后方可借出。

5、每学期初各部门须将各部门所拥有的器材清单上报办公室秘书长处,办公室秘书长查核后登记存档。到学期末期主席团需到各部门核对器材。

6、各部门器材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人为等故意损坏的要照价赔偿,

若非人为等故意损坏的,上报到办公室秘书长,否则由该部门负责人负全部责任。

()其他未尽事宜视情节轻重由团委学生会主席团或团委学生会主管老师酌情处理。

第三十五条 团委学生会计算机使用制度:

 

团委学生会计算机的使用权归属广州南华工贸高级技工学校团委学生会所有,是学校对团委学生会工作关心与支持的直接体现。为规范计算机的使用和维护,最有效地发挥计算机作用,为团委学生会各部门各项工作提供更大的便利,特制定本制度:

(一)计算机的使用限于团委学生会办公室会员、各部门部长、部长助理以及计算机中心人员。其他人员有工作需要使用计算机时,须经学生科主管授权后方可使用。

(二)计算机的管理和维护由计算机中心人员负责。使用人员

使用计算机时若出现问题应及时向计算机中心值班人员反映,值班人员应及时做出适当处理。计算机中心负责人员将定期对计算机进行维护。

(三)使用人员在使用计算机前必须详细阅读《团委学生会计算机使用制度》以及《使用登记表》的相关说明,严格遵守制度,否则一旦出现任何问题,责任自负。

(四)任何使用人员使用前必须认真填写使用登记表,任何人不

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填写登记表。在使用计算机完毕,必须经过计算机中心值班人员检查并签字后方可离开。否则,出现问题责任由使用人负责,计算机中心值班人员应认真检查,督促使用人员清理好电脑桌,在签字后出现问题由值班人员负责。

(五)使用人员应爱护计算机的各个硬件,在使用过程中,在使

用自己携带的外存储器(软盘、光盘、U盘、磁带等)之前必须严格查毒及杀毒。

(六)由于系统盘C盘空间极其有限,任何人不得在系统盘C

安装软件,做任何存取。也不得在桌面和我的文档存放文件,需要存放文件等必须按照规定统一存放到指定盘各个部门指定存取文件夹。否则造成损失,责任一律自负。

(七)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使用计算机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游戏、看电影、聊天),否则一经发现,必将给予处分并将酌情考虑是否剥夺其今后使用计算机的权利。

(八)使用人员应注意计算机周边的环境和卫生,保持计算机周围的整洁。

(九)计算机中心值班人员在使用人员使用计算机的过程中应及

时监督其对计算机的使用状况,发现问题应及时汇报并在值班记录和计算机使用登记表上记载,如出现隐瞒不报或出现记载不全的情况,值班人员将对发生的情况负一切责任。计算机中心值班人员在接班时,应翻阅上一班的值班记录和计算机使用登记表,否则一旦出现问题,责任自负。

(十)严禁浏览反动、色情、暴力、迷信网站,更不得利用校会

发布反动、色情、暴力、迷信信息。一经发现,必将给予处分。

(十一)使用人员可利用计算机查阅有关资料,下载相关软件。

但严禁下载电影、游戏,严禁使用BT,P2P下载。软件下载后必须严格杀毒,方可使用。

(十二)严禁下载黑客工具,如病毒、木马等,更不得利用校会

电脑进行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

(十三)使用人员不得随意更改网络相关设置,更不得更改注册表。

(十四)违反本规定的任何一项,除承担上述规定中的处罚,

另将视违反情况的轻重给予违反人员扣团委学生会内部考核分最低5分至开除团委学生会会籍等处分。

附录:《计算机使用登记表》

第三十六条 团委学生会评优制度:

为加强团委学生会各部门的联系与沟通,鼓励团委学生会各部门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工作,自主的举办丰富的课余活动,促进团委学生会各部门工作的全面开展,提高个人的纪律性自觉性,发挥个人的最大潜力,推进我校团委学生会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团委学生会决定引入竞争机制:

一、评优时间:每学期的倒数第三周

二、评优范围:校团委学生会

三、评优称号:优秀部门、优秀团委学生会干部、团委学生会优秀成员

四、评优原则:公开、公平、公正

五、评优内容:

1、评选活动由团委学生会主席团统一组织,常务委员会组成评选小组进行公开评选。

2、评选标准:

(一)优秀部门

1)资料评定:各部门根据自身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上

报评选材料。(60%

A、日常工作开展情况。(20%

B、组织活动开展情况。(20%

C、资料档案管理情况(包括工作规划、活动方案、工作总结、

会议出勤记录等)。(20%

2)综合评定:由团委学生会常务委员会对各部门工作进行评定。(40%

A、部门人员考察。(10%

B、各部门配合团委学生会办公室工作开展情况。(10%

C、部门工作对学校校园文化的推动作用。(10%

D、团委学生会常务委员会的投票表决。(10%

3)附加评定:

A、部门成员个人、部门整体受到校内其他部门、组织或校外

组织公开表扬的分别加510分。

B、由团委学生会秘书组对部门各项工作进行抽查,在抽查的过程中若发现有部门工作存在不负责、敷衍现象的扣310分。

(二)优秀团委学生会干部

1)资料评定:各干部根据自身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上

报评选材料。(30%

A、日常工作开展情况。(10%

B、组织活动开展情况。(10%

C、内部管理改革机制的材料。(10%

2)团委学生会内部考核评定。根据各干部在日常工作考核为准。

60%

3)综合评定:由团委学生会常务委员会对各干部投票表决。(10%

(三)团委学生会优秀会员

1)资料评定:各会员在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上报

评选材料。

2)团委学生会内部考核评定。根据各会员在日常工作考核为准。

3)综合评定:由部门会员无记名投票。

注:对于优秀团委学生会会员的评选可根据部门的实际运作适当的增加条款、规定。

六、奖励设置:

1、按评比成绩评出4个优秀部门、按20%的比例评出优秀干部、

15%评出优秀会员。

2、团委学生会办公室对选出的优秀部门、先进的个人进行公开表彰,发给奖状、奖品以资鼓励。

3、在评比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荣誉,

并收回奖状、奖品,并对有关部门及个人给予处分。

4、优秀部门的优秀会员评优项目给予适当增减。

第三十七条 团委学生会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团委学生会工作档案的系统性和科学性,为今后的团委学生会工作提供依据、经验和教训,保持工作的延续性,特制定以下团委学生会工作档案的管理制度,以实现干部个人资料和工作资料管理合理化、制度化的。

(一)团委学生会档案是团委学生会开展活动,进行干部管理、教育等工作所积累的材料,是团委学生会的重要财产,档案内容不得随意公布、复制。

(二)团委学生会档案由办公室秘书组分类管理,各部门档案由部长指定专人管理,并接受秘书组的监督。各部每学期进行一次档案整理,将有关活动资料归档备案。

(三)秘书组负责团委学生会各类文件、会议记录及其他文字资料的管理和归档工作。

(四)秘书组每月对档案进行一次整理,并督促各部门的文件存档。

(五)团委学生会档案只提供给团委学生会干部查询。在查询档案之前必须经秘书组同意并在办公室内查询,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查询档案。如需借出档案文件必须经主席团同意秘书组登记后方可借出;校内其他部门人员以及外校团委、学生会干部等如要借阅,须经团委学生会主席批准,并在秘书组进行登记后,方可借出。

(六)秘书组负责将团委学生会档案数字化,统一进行电脑管理。

(七)凡团委学生会集体获得的奖品、纪念品,作为工作成绩的体现,必须交秘书组妥善处理,不得遗失。

(八)团委学生会档案分类:

1、规章制度类:包括团委学生会章程、团委学生会各项工作管理制度以及团委学生会各部门职权等。

2、计划总结类:团委学生会及各部的学期计划、总结,各部的月份计划、总结,各项活动的计划、总结(迎接新生、校园文化艺术节、校园体育节、学生代表大会等)等。

3、名单联系类:本校老师、学生会、团委干部(包括基层班级干部)名单及联系方式,外校团委、学生会干部联系方式等。

4、报刊杂志类:学校内外的报刊杂志。

5、评优表彰类:团委学生会先进部门评比材料,各类评优活动及校内各项活动的获奖材料(包括获奖人、获奖时间、项目)等。

6、奖品纪念品类:学生会集体获得的奖品、纪念品等。

7、其它:会议记录,活动留影等。

第三十八条 团委学生会出访交流管理制度:

为使我会外出交流活动正规化、合法化,规范我会外出交流活动的流程,保证我会出访人员的权益得到保护和认可,提高我会会员的综合素质。特拟以下出访管理制度:

(一)所有外出交流的会员出访前必须在外联部办理团委学生会会员出访交流手续,认真填写《广州南华工贸高级技工学校团委学生会会员外出交流登记表》,并经外联部长、主席团、学生科主管加意见,同意后方可出行,否则,学校将不承担责任。

(二)每次出访必须至少有一名外联部人员,负责出访交流表的填写登记工作,并收集整理好《邀请函》、各种联系方式等资料,统一上报归档。

(三)所有非赠给个人的纪念品必须带回,统一在外联部建档。任何私藏外校联系表、节目流程等其它资料的出访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其今后出访资格,并给与相应的处罚。

(四)外联部人员应在出访交流登记表上写清到达目的地的乘车路线,所需费用。出访人员不得虚报车票,否则不予报销。

(五)为确保安全出行,外联部人员必须在交流登记表上提前写清出访的详细目的地地址、乘车路线,外校外联负责人的姓名、联系电话等,确保准确无误。

第三十九条 团委学生会文书管理制度:

为保证我会各种方案、通知等公文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树立我会的良好对外形象,提高我会人员的工作效率,特拟以下管理制度:

(一) 各部长应主动学习《新应用文与写作》,努力提高自身的

写作水平,规范各种公文的书写。

(二) 对书写不规范的方案、通知等公文,一律不予打印发出,

并不予在广播中播报。

第四十条 团委学生会办公室值班制度:

(一)值班规定:

1 按值班安排准时到团委学生会办公室签到并开展工作;
2 穿戴整齐,佩戴胸卡(工作证),言谈举止文明;

3、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必须在办公室值班,如有事离开需有他人帮忙值班否则在规定时间段内无人在办公室值班即扣该次值班干部考核分3分。有事不能值班需提前一天以书面形式向所在部门负责人请假,如获批准后无相关人员代替值班也视为旷勤处理。扣考核分5分。

4、在办公室值班期间要维持好进入办公室的秩序,禁止在办公室做出一些大声喧哗等违规的活动,另值班人员需随时维持办公室卫生。违反此项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扣考核分38/次。

5、在办公室值班期间若发现有异常情况应第一时间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或主席团反映。

6、在办公室值班期间处理好一些团委学生会事物性工作,诸如同学前来咨询等,对处理的事情在事后须向有关人员提出并在值班登记本上登记。违反此项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扣考核分35/次。

7、办公室内一切财物为校团委学生会所有,值班人员应自觉爱护公共财产,节约水电。办公室财物未经学生科主管或主席团允许,一律不得外借。违反此项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扣考核分35/次。

8、在两人交接办公室值班时需检查办公室物品有无丢失或损坏。交接好值班登记本、钥匙。

9、团委学生会干部有空闲时间应多去办公室,特别是星期六、日。

10、值班人员负责收取意见和建议(信件和报纸),接待来访人员。如遇到无法处理的事情应立即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或团委学生会主席团、学生科主管汇报。

11、办公室应按时开放,按时锁门。违反此项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扣考核分35分。

12、督察员负责监督团委学生会各部门办公室值班情况,并及时向主席团、学生科主管汇报情况。

(二)值班时间:

1、内部办公时间表:

 

星期一

星期二

星期三

星期四

星期五

星期日

中午

12:30-13:30

12:30-13:30

12:30-13:30

12:30-13:30

12:30-13:30

放假

下午

16:20-18:30

16:20-18:30

培训课

16:20-18:30

16:20-18:30

15:00-17:30

晚上

20:45-21:45

20:45-21:45

20:45-21:45

20:45-21:45

放假

例会

2、对外开放时间表(对外办公室时间):

 

星期一

星期二

星期三

星期四

星期五

星期日

中午

12:30-13:20

12:30-13:20

12:30-13:20

12:30-13:20

12:30-13:20

放假

下午

16:30-18:30

16:30-18:30

培训课

15:30-18:30

16:30-18:30

15:00-17:00

晚上

20:45-21:45

20:45-21:45

20:45-21:45

20:45-21:45

放假

例会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团委学生会各基层组织及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有关工作条例,并报团委学生会常委会,但不得与本章程冲突。

第四十二条 团委学生会和学校其他学生组织的关系:

校团委学生会和本学校其他学生组织后勤学生服务社、南华之窗文学社、各教研组社团等是平等互助合作的关系,共同为全校师生服务。
第四十三条 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广州南华工贸高级技工学校团委学生会常务委员会。

 

 

 

 

 

 

第四十四条 团委学生会会员档案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籍贯

 

民族

 

政治面目

 

班级

 

班主任

 

QQ

 

入会时间

 

操行等级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个人鉴定

 

部长评议

 

 

主席意见

 

 

第四十五条 团委学生会计算机使用登记表:

使用者姓名

部门

日期

时间段

检查人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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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华工贸技工学校第十一届团委学生会

常务委员会

 

0一五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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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16-06-05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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